退换货原则

请顾客在接到货品时务必与快递员当面核实商品种类、数量、规格、赠品等是否与订单一致,准确无误后在进行签收,签收后我司将对以上问题不在负责。


可退!
  1. 1) 普通商品,商品全新完好未使用,签收之日起提供一次7天内无条件退货服务。
  2. 2) 普通商品码数或颜色不合适,确认商品全新完好未使用,签收之日起 15天内提供换货服务(含不同货号退货重订),如无合适码数/颜色库存,提供退货服务。
  3. 3) 提供试用装商品,客户使用试用装不满意,产品全新完好,签收之日起提供一次7天内无条件退货服务。
  4. 4) 商品品质问题一经确认,严格按国家“三包”相关规定办理,签收之日起7天内退货,15天内换货,质保期内进行维修服务(国家三包所规定的质量问题是指经由生产厂商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的功能性故障)。
  5. 5) 客户就宣传销售途径,如电视、网站、型录、彩页、订购人员话术等,提出信息点准确性、完整性的质疑和投诉时,一经核查属实,由美物提供退换货服务。

不可退!
  1. 6) 特殊商品(含:收藏品、贵金属、真珠宝、多媒体数码商品、鲜蔬、果、肉、时尚名品、大家电等)原则上签收后非质量问题不提供退换货服务。
  2. 7) 特殊营销活动如营销奖品、秒杀、清仓活动商品等,非质量问题不提供退换服务。
  3. 8)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商品损坏,如自行修改尺寸、洗涤、皮具打油、刺绣、长时间穿着、未经授权的维修、误用、碰撞、进液、事故、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或撕毁、涂改标贴、机器序号、防伪标记等不在退换货服务范围内,美物可协助协调解决或提供处理意见及方案。
  4. 9)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包含产品。

  5. 退货时注意事项!
  6. 1) 凡是需要办理退货手续,客户务必保证商品的完整,包括发票、主品、赠品、用户手册、内外包装箱,和其他由厂商提供的所有附件。